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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人是以「家長」為中心的父系社會,

婚姻在基本上是「娶媳婦」,

即使是現在也很少「招贅」;

客家人的婚姻不只是以個人或家庭為主,

而是提升到保存客家民族的層次,

因此婚姻的決定權在於父母或族人,

並不是在結婚者本人手上。

客家人每逢女兒出嫁之前,

父母便會對女兒進行「孝敬意識」的教育。

父母反覆叮囑女兒:孝敬公婆要像孝敬自己父母一樣,

愛護小姑小叔要像愛護自己的弟妹一樣。

出嫁前,督促女兒紡紗織布、染布、做鞋。

這項習俗是要新娘子送給夫家每人一雙新鞋作為見面禮。

女兒離家時,父親要背女兒上轎,

然後把轎門貼上封條,表示交給女婿的是聖潔的黃花閨女,

這一項做法也在於加強女兒對父母的感恩意識。

至於儀式,雖然台灣客家

已經很少舉行過去繁文縟節的婚姻儀式,

像是古代的婚禮是在黃昏時舉行(所以稱之為「婚禮」),

但是客家人在遷徙的歲月,

恐怕利用傍晚舉行婚禮諸多不便,

加上客家人從事農耕都是「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」,

迄今婚禮已改在早晨舉行,像福佬人的婚禮,

還是維持在傍晚舉行。

而且客家人早期有新婿不親迎,

是由媒人或兄弟一人前往迎娶,

這就是行「于歸」之禮。

不過目前客家人則按古禮行親迎之禮,

就是新郎親自前往女方家迎娶新娘歸。

台灣客家的訂婚程序:

議 婚:議婚相當於古代的“納采”和“問名”。

舊時,漳州的婚姻極重媒妁,

“雖世契,非媒妁不相締結”。

媒人是議婚階段的關鍵人物。

 探家風:又稱“擺家風”、“踏家風”。

在正式求親之前,

男女雙方都要設法瞭解對方的家庭情況,

尤其是女方對此更加慎重,

事先要請自家的親戚上男家去探家風,

瞭解對方家庭成員的為人,並摸清其經濟狀況。

求庚:男方備名帖禮物,讓媒人到女家問婚。

女方同意提親就會收下禮品,

並將待嫁閨女的生辰八字寫在紅紙(客家用白紙)上,

一般寫“坤造某年某月某日某時生”,

作為庚帖交媒人轉給男方。

合婚: 

男方收到女方的庚帖後置於神明、祖先案上卜卦,

然後將女方的庚帖在供桌的香爐下放置三天。

在此期間如人畜平安,無吵架、生病或摔破碗碟之類情事,

就可以說是“三日圓”或“三日好”。

三天后請算命先生“合婚”,

根據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測斷兩人是否適於結婚。

舊時,女兒出生後,如果生辰不是十全十美,

父母就請算命先生偽造一個旺夫、旺家、財庫十足的好

“八字”,故俗諺雲:“男命無假,女命無真”。

合婚一事純粹是自欺欺人。若雙方命理配合,

男方就把自己的庚帖並備禮餅、紅包送給女方。

送庚帖者一般是男方的叔伯,

挑著裝禮餅和紅包錢的紅漆竹籃,

到女家後從大門直上廳堂,將紅籃擺到供桌上,

告知女方祖宗有人向其待字的後代求婚。

女方父母祭拜祖宗後拆帖,亦請算命先生合婚。

相親:

合婚之後,雙方各備禮品,

先後由媒人陪長輩前往對方家中相親。

待字姑娘必須親自接待男方的客人,

奉茶敬客。雙方彼此滿意即可定親,

由雙方家長商定聘金、聘禮以及妝奩的厚薄,

並大概確定完婚的日期。結婚日期喜歡定在龍年,

不喜歡定在虎年。農曆七月為鬼月,

婚期也不會定在這個月。

男女雙方年齡加起來正好50歲則暫不成親。

客家人在農曆三、六兩個月份

忌提親、不嫁娶,有“田水白,不吉利”之說。 

雙方達成協議之後,由女方開出禮單。

訂婚:訂婚相當於古代的

“納吉”、“納征”和“請期”,

算作辦喜事的開始。自此時起直到婚後一段時間內,

男女雙方及其親屬不得參與喪事,

以免“紅白相克”,不利喜家。訂婚包括以下禮俗:

定親:

又稱“過定”、“食定”、“下定”、“文定”或“送定”。

男家女性長輩由媒人陪同,

在擇定的吉日將商定的禮品送到女家作為定聘。

禮品一般為布料、香燭、冰糖、線面、橘餅、檳榔、荖葉、

蓮子、豬肉、禮餅、花生糖、煙酒以及戒指首飾,常湊成12色。 

女家應以冰糖茶和糖糯米粥招待男方客人,

待嫁女要上廳堂奉甜茶。

客人接受甜茶時應送紅包為“壓茶甌”禮。

女方家長將男方送來的戒指戴到待嫁女的手指上,

就完成“食定”的儀式。男方客人離開時,

女方應回贈聯巾(兩條連在一起的面巾)等禮品。

同時,男女雙方都要向親友四鄰分送禮餅、糖果等,

表示婚事已經確定。

行聘:又稱“提聘”或“送大定”。

男家在擇定的吉日將商定的彩禮送到女家。

彩禮強調成雙,包括送彩禮人也要偶數,

挑彩禮的籠擔和扁擔都要貼上紅紙,

男家的長輩挑一擔走在最前面。 

彩禮包括婚書、金帛牲醴、聘金、首飾、布料

、衣裙、禮餅、全豬、酒、雞鴨、扛糖、

紅圓子和其他糕點等。

其中禮餅、扛糖和糕點的數量由女方確定,

以保證足夠分發女方的親友和鄉鄰。

此外,每戶要贈送一碗紅圓子。

有些地方行聘時只送婚書和金帛牲醴等物,

衣裙及其他議定的禮物由男方另送一次,

稱為“送襖”。男方送禮時應開具聘帖,

羅列禮物名數。

如:婚書一對、聘金若干、金釵一支、雞鴨各兩隻。

應寫上“婚書成通,聘金全封,金釵全副,

德禽成雙,家鳧四翼”等字。彩禮送到時,

女家鳴炮歡迎,以禮品奉敬祖先,並依禮接待來人。

女方不能將禮物全部收下,

要割下排骨和豬腳讓男方客人帶回,

稱為“壓籃底”或“回程”。

女方也可能回贈另外的禮物,

如定親新郎的衣服鞋襪、未來舅姑的鞋襪等。 

女方收到彩禮後就要準備嫁妝。

富家的嫁妝叫“全廳面”,包括女兒終身使用的物品,

小至馬桶、針線,大至田契、房契,甚至還有棺材和壽衣,

稱為“生死不求人”。

舊時,富家嫁女還將“隨嫁□(音幹)”(媵婢)作為嫁妝。

貧戶嫁女只備“半廳面”:幾套衣服、花粉、鏡奩、

剪、尺、被、帳及一些日常用品。嫁妝一般包括馬桶,

寓意早得貴子。

另外還要準備一對“帶路雞”作陪嫁,

帶路雞要選剛打鳴的公雞和即將下蛋的母雞。

迎娶之日用紅頭繩或紅綢緞一條,

兩端各捆一隻雞的腳,使公雞母雞並排而蹲,

裝進新飯籃裡,由新娘伴(女儐相)提到新郎家。

送日:男方擇定吉日迎親並經女方同意後,

便書寫紅帖正式通知女方迎娶日期和

落轎時應避屬相沖克的人,然後依禮行事。

因而有俗話說:“隔壁做親情,禮數著照行。”

添妝與添丁:行聘以後,

男女雙方都要向親友四鄰分送禮餅和喜糖。

送日以後,女方的親友要送紅包或禮物到女家,

謂之“添妝”;男方的親友也要送紅包或禮物,

為男方“添丁”。賀喜的財禮必須在迎娶日前送到,

否則不吉利,婚家不接受。

裁制婚衣:送日之後,男女兩家要擇日祀神上香,

然後裁制婚衣,稱“開剪”。除禮服外,

還要裁制新郎新娘的白色內衣內褲。

婚後新娘要妥善收藏這套內衣內褲,

直到她死時再換上這套內衣內褲入棺。

有說此舉含有重貞操的意思;亦有說陳元光入漳,

宣導漢佘通婚,時佘族男子戰死,

佘族女子議定內著白衣以悼念死者。

新娘的婚禮服為紅襖紅裙,配上繡花紅鞋,

衣服上要繡上“形以祈吉祥,俗稱“打萬字”。

挽面:新娘出嫁前要擇日祀神上香,

請專業的婦女為其“挽面”,

就是用細線交*絞掉新娘臉上的汗毛。

俗稱為“開面”,表示出閣成人。

安床:娶親前男家要將洞房佈置妥當,

首先要擇吉日安床掛帳。床鋪必須順著屋樑的方向放置,

否則稱為“擔楹”,不吉。

床安好後要請一兩個屬龍的(其次選屬蛇的)

男孩爬上新床翻滾嬉鬧,象徵新娘連生貴子,

稱“翻床”裁制婚衣、挽面和安床都不能讓寡婦、

屬虎的婦女參與或觀看。親友送來的賀聯、

賀幛及其他賀禮應在大廳內陳列出來,

其中新郎的舅父送來的賀幛應懸掛在廳堂正中。

廳堂裡要點上三撮香火和一對紅燭。迎娶前夕,

女方家長會請人攜帶新臥具、鏡奩、

箱櫃等物前往男家佈置洞房。完婚前,

新郎不可在新房單獨過夜,

必須有一兩個平輩的男子伴睡,稱為“暖房”。

 睡伴首選為屬龍的,忌選屬虎的。

台灣客家的結婚程序

客家婚姻堅持明媒正娶、隆重舉辦的原則。

台灣客家的傳統婚禮,沿襲大陸客家原鄉的方式約有:

親迎當日:

 祭祖:新郎沐浴盛裝,

由主婚人陪同至廳堂祖先牌位前禮拜下跪,奉告祖先。

迎親:由新郎及迎親車隊,

迎親隊伍到女方家門時燃放鞭炮。

放過三陣炮後女家開大門請迎親隊伍進門。

男家送上兩紮禮炮,一書“兩姓合婚”、

一書“百子千孫”。女家收入“兩姓合婚”的一紮,

將“百子千孫”一紮回贈給男家。接著,

女家宴請迎親隊伍。男方陪新郎前去迎親的

“袍架”(儐相)在席間要設法偷竊兩隻酒盅,

帶回男家放在洞房裡的新床下,俗謂可使新娘早生貴子。

女家對男方儐相偷酒盅要佯作沒發現。

 

出閣:新娘出閣儀式繁複各地都有專門主持這類儀式的婦女,

稱為“送嫁姆”。她要陪伴新娘到夫家,一切儀式由她主持和指導。

上頭:

新娘在迎娶日要以香花、石榴枝葉熬湯沐浴,

換上婚衣。送嫁姆請新娘走到大廳來,邊唱:

“請出廳,做人好名聲。”然後由長輩或“好命”

的婦女為她梳頭、簪髻、戴花,稱為“上頭”。

有的僅在廳中的神位前由母親

(母親不在則由其他女性長輩代替)插上首飾,

表示已撫育成人。

姐妹桌:新娘打扮完畢,全家團聚吃一頓告別酒宴。

宴席固定是12道菜,稱“十二碗圓”。

食後新娘與親友鄭重告辭,然後退入內室。

拜辭:吃過宴席,男方的儐相催請新娘上轎。

新娘要找各種藉口推託,經數次催促才出廳準備啟程。

新娘上轎後,迎親隊伍接過嫁妝,

有時還加上女方準備帶到婆家種植的帶根的毛竹,

返回男家。客家習俗,女方要有人手執

“火龍”(火把)送嫁隨行,謂之“開路制煞”。 

男方迎親隊伍到後,經過儐相們再三催請,

新娘隨身帶上一面制煞的小鏡和一個裝著象徵“

連生貴子,百子千孫”的蓮子、花生、桂花、

石榴、茉莉花心等吉祥物的袋子,走出廳堂向神明、

祖宗神位及雙親行跪拜禮辭行。

新娘由一位全福婦人牽引至正廳中央,拜辭祖先,

而典禮進行的順序為:點燭、上香、敬祖。

上轎:父母為女兒覆上蓋頭,送嫁姆唱:

“烏巾罩上頭,新娘賢慧囝婿□(音搞,能幹)。”

家人將點燃的鞭炮拋上屋頂,並用米篩遮在新娘頭頂上,

使新娘不見天日,父母隨即扶新娘上轎。

 轎內多放有紅圓子和冬瓜糖,新娘一路拋撒冬瓜糖,

寓意此路可常來常往。女家父母要叮嚀幾句訓勉新娘的話,

之後由全福婦人牽引步上禮車,

並跨過放置於禮車前的一大把筷子,表示順順當當早生貴子。

潑水:父親將一碗清水潑向轎後,

這是古人嫁女戒勿“大歸”(走回頭路)的遺俗。

擲扇:新娘上轎後即從轎上扔出紙扇,

謂之“放性地(脾氣)”。接著新娘從車上擲出一把紙扇,

扇尾繫紅包,由新娘的兄弟撿拾。

離家:花轎起行,新娘應在轎中號啕大哭,

謂之“哭好命”、“哭興旺”。

時娘家立即緊閉大門或以米篩擋門,

有的地方新娘的母親還要坐在大門檻上,

以免娘家的財運、地氣被新娘帶走,也寓意新娘免得走回頭路。

接轎:在迎娶新娘到男方家門前,須鳴炮迎接禮車入門,

這時新郎用扇子敲開車門,

新娘要往外撒花生、棗子、栗子,意「早立子」的兆頭。

等待下車的良辰吉時一到,送嫁姆隨即打開轎門,

小叔執紅漆盤盛兩顆紅柑請新娘下轎,新娘回贈以紅包。

入門:良辰一到,新郎要猛踢一下花轎門,

使新娘嚇一跳,俗謂可使新郎以後不致懼內。

新娘下車時,媒人要用米篩遮蓋新娘頭,

步入新房,俗稱「過米篩」,可驅逐邪魔。

送嫁姆唱:“新娘踏土,生囡好囡模;

踏依在(穩),生囡胖獅獅。”

同時有長輩用貼上八卦的米篩遮在新娘頭頂上,

(入門喜多用雨傘)另有人在地上鋪紅毯或新席或染紅的麻袋,

讓新娘走進大門。

拜堂:新娘進門後,管事手捧圓鬥,

邊走邊唱好話邊撒鬥裡的穀粒,引導新娘走上廳堂。

管事高聲唱禮,新夫婦先拜天地,再拜父母,

然後夫妻交拜成禮。

坐帳:新娘進新房「坐帳」拜堂後在送嫁姆

引導下新郎以紅緞牽新娘入洞房,新娘進洞房時,

新郎的家人要把帶路雞放進床底下,然後撒米引誘,

想方設法使公雞先走出來,預兆新娘頭胎生男孩。

帶路的母雞在一兩天內下蛋也被視為新娘早生早育的吉兆。 

雙雙坐在床沿上,同時廳堂鳴炮,開始大宴賓客。  

洞房:送嫁姆在進洞房的前後都不停地唱好話,

她教新郎用秤桿挑去新娘頭上的紅色或黑色綢蓋帕,

並指導新夫婦食用洞房裡由12道菜組成的“新娘桌”。

送嫁姆先將酒倒在一對以紅線聯繫在一起的酒杯裡,

讓新夫婦互遞酒杯,同飲合巹酒。接著,

送嫁姆要為新郎、新娘搛菜,

每吃一道菜她就唱一句與這道菜有關的吉利話,

12道菜寓意12個月,月月美滿。“好命人”

點燃洞房裡的一對紅燭。自是夜起,洞房裡要連續13夜徹夜燈火不熄。

宴客:最後要設宴款待前來觀禮的賓客。

出廳:新婚的第二天,新娘在雞鳴時就要出洞房

,盥洗修容,準備正式參與婆家的家庭生活。

新娘先要煎四果湯,或者以桂圓幹或蜜金棗沏成甜茶,

準備“拜茶全宅的上輩上堂,新婦便到廳堂祭祀祖先和神明,

然後端甜茶敬奉尊長,並把自娘家帶來的鞋子敬獻給公婆,

隨後公婆引新娘與全家大小見面。 

長輩接受新婦拜奉甜茶時要在茶盤內壓上紅包。

拜茶所得的紅包錢照例盡歸新娘私有。

探房:迎娶的第三天,新娘的弟弟要坐轎到姐夫家探望,

俗稱“舅子探房”舅子帶糖、餅、香粉、

抹頭髮的茶籽油和一籃鮮花或紙制石榴花,

徑直走進新房,將禮物放在床上,並邀請姐姐回娘家作客。

婆家應設宴隆重招待阿舅。

歸寧:完婚後過一定時間新娘要“回門”(回娘家),

俗稱“做客”。新婿有時應陪同前往,俗稱“回禮”。

送嫁姆也同時伴新娘回門,至此完成她的任務。

迎娶後的第四天(有的地方是第七天)新娘首次歸甯,

俗稱“做頭擺(次)客”,客家人則稱“轉朝”。

依禮新婿要陪同並備香燭、禮炮、禮餅、豬腳等禮物。

上路時如有小舅子同行,則舅爺轎在前,新夫婦在後。

若步行則新郎要跟在新娘後面,俗稱“趁(跟隨)某(妻)吃”。

抵娘家時岳父母到門前歡迎,

入門後新娘徑入舊閨房和女眷們話家常,

新郎則留在廳堂上接受甜茶的款待。

岳父要引女婿與親友相見。

有的地方禮俗,新郎要以紅包分贈岳家親屬。

按例,中午岳父母要宴請姑爺,廳堂上新婿坐首席;

新娘則在內室坐首席,其他女眷作陪。

宴席散後新夫婦休息片刻即應告辭回歸。

回程時要男轎在前,女轎在後。

首次歸甯的新夫婦不得在岳父母家過夜,

如確因歸途遙遠需要留宿,也不得同床,否則對娘家大不利。

女兒做客返回婆家時,娘家要贈送布料、

上插石榴花枝的甜糯米飯、一對連根帶葉箍上紅紙的甘蔗、

一對或一窩腳上綁紅布的雛雞。雛雞用小竹籠裝,

掛在轎(或車)前,俗稱“帶路雞”。

有的地方還贈一對豬崽,稱“帶路豬”。

有的地方娘家要派小舅子捧一瓶花生油伴送新娘回婆家;

花生油是添燈的油,寓意儘快添丁。

按舊俗,新娘婚後12天和婚後一個月還各應歸寧一次,

來回都要攜帶禮品。但夫婿就不一定再陪同,

而且新婦可以在娘家留宿幾天。

以後新婦回娘家就習以為常,無須遵守特別的禮儀。

-台灣客家的結婚禁忌

由於客家人嚴格遵行「同姓不婚」的原則,

絕不和同姓結婚;另有少數被視為是同宗的異性,

如「張、廖、簡」、「余、涂、徐」也不准通婚;

此外,他們也不和歷史上曾對立的部落通婚。

客家婚嫁的禁忌其實不少,例如:

在結親過程中,當媒婆把男女雙方的年庚帖交換後,'

父母要讓算命先生合一合,看看會不會沖剋,如沒有沖剋,

便把年庚貼在灶君老爺神位前。在此後一個星期內,

家中人要平平安安、禁忌生病

;不能打破器皿(包括飯碗、醬油瓶等);

不得被鐮刀或菜刀等利器割破手腳而流血;

忌諱家中飼養的家畜生病死亡。

如有上述現象發生便是兆頭不好,

認為這門親事不吉利,會因此終止說親活動。

新娘出嫁之日,月經來潮也是犯了禁忌,

在結婚日期來不及更改的情況下,

可以用拉紅線念咒語達到破禁、解禁的目的。

其做法是新郎新娘安寢前在床上一人拉一頭紅線,

男人口中念:

「你紅我也紅,你紅我更紅,你騎虎來我騎龍」

念完新郎把紅線用勁一抽、抽回紅線,禁忌便解除。

還有一種解禁法即是「跨火盆」,婆家門前設一火盆,

盆內放茉草、桃枝、茅條等制煞東西,

新娘從火中跨過,火叫淨火,

會燒掉一切新娘從路上沾來的紅鸞煞(凶星)等邪穢之氣。

客家習俗在婚嫁當日忌生肖屬虎的人觀禮,

因虎會傷人,免得因此導致夫婦不和睦或不孕。

新娘子進家門前,要跨過預先擺在門外的火盆,

以示燒掉身上的煞氣和霉氣。

新娘進屋時不可踩門檻,如不慎踩了門檻,

被認為婆家的人將要倒霉,

但也有人說踩了門檻會讓娘家帶走吉祥。

結婚鬧洞房之時,也禁忌打破茶杯等器皿;

因為客家人認為器皿打破,象徵著家庭不完整,

是個壞兆頭,會讓新人不順。

新娘房的鏡子在新婚四個月內忌諱借給他人,

因為鏡子忌諱照人,

所以嫁妝的衣櫃或梳妝台有鏡子都用紅紙蒙住,

滿四個月後才可以拆卸。

新婚四個月內忌在外過夜,並忌參加他人的婚喪喜慶事物,

以免相犯沖,所以當然也不能碰任何喜餅喔!

不過現在按照古禮來進行婚禮的客家人也相當少了,

大概因為台灣的族群也因長時生活在這個小島上,

相互支持,因此有很多禮都大同小異了,

不管您是台灣的客家人.福佬人.外省人.原住民.....等,

不管您是屬於哪一個族群,在今天的婚禮習俗裡面,

大多數已經相互融合,這些禮俗僅供參考之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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