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家人是以「家長」為中心的父系社會,
婚姻在基本上是「娶媳婦」,
即使是現在也很少「招贅」;
客家人的婚姻不只是以個人或家庭為主,
而是提升到保存客家民族的層次,
因此婚姻的決定權在於父母或族人,
並不是在結婚者本人手上。
客家人每逢女兒出嫁之前,
父母便會對女兒進行「孝敬意識」的教育。
父母反覆叮囑女兒:孝敬公婆要像孝敬自己父母一樣,
愛護小姑小叔要像愛護自己的弟妹一樣。
出嫁前,督促女兒紡紗織布、染布、做鞋。
這項習俗是要新娘子送給夫家每人一雙新鞋作為見面禮。
女兒離家時,父親要背女兒上轎,
然後把轎門貼上封條,表示交給女婿的是聖潔的黃花閨女,
這一項做法也在於加強女兒對父母的感恩意識。
至於儀式,雖然台灣客家
已經很少舉行過去繁文縟節的婚姻儀式,
像是古代的婚禮是在黃昏時舉行(所以稱之為「婚禮」),
但是客家人在遷徙的歲月,
恐怕利用傍晚舉行婚禮諸多不便,
加上客家人從事農耕都是「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」,
迄今婚禮已改在早晨舉行,像福佬人的婚禮,
還是維持在傍晚舉行。
而且客家人早期有新婿不親迎,
是由媒人或兄弟一人前往迎娶,
這就是行「于歸」之禮。
不過目前客家人則按古禮行親迎之禮,
就是新郎親自前往女方家迎娶新娘歸。
台灣客家的訂婚程序:
議 婚:議婚相當於古代的“納采”和“問名”。
舊時,漳州的婚姻極重媒妁,
“雖世契,非媒妁不相締結”。
媒人是議婚階段的關鍵人物。
探家風:又稱“擺家風”、“踏家風”。
在正式求親之前,
男女雙方都要設法瞭解對方的家庭情況,
尤其是女方對此更加慎重,
事先要請自家的親戚上男家去探家風,
瞭解對方家庭成員的為人,並摸清其經濟狀況。
求庚:男方備名帖禮物,讓媒人到女家問婚。
女方同意提親就會收下禮品,
並將待嫁閨女的生辰八字寫在紅紙(客家用白紙)上,
一般寫“坤造某年某月某日某時生”,
作為庚帖交媒人轉給男方。
合婚:
男方收到女方的庚帖後置於神明、祖先案上卜卦,
然後將女方的庚帖在供桌的香爐下放置三天。
在此期間如人畜平安,無吵架、生病或摔破碗碟之類情事,
就可以說是“三日圓”或“三日好”。
三天后請算命先生“合婚”,
根據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測斷兩人是否適於結婚。
舊時,女兒出生後,如果生辰不是十全十美,
父母就請算命先生偽造一個旺夫、旺家、財庫十足的好
“八字”,故俗諺雲:“男命無假,女命無真”。
合婚一事純粹是自欺欺人。若雙方命理配合,
男方就把自己的庚帖並備禮餅、紅包送給女方。
送庚帖者一般是男方的叔伯,
挑著裝禮餅和紅包錢的紅漆竹籃,
到女家後從大門直上廳堂,將紅籃擺到供桌上,
告知女方祖宗有人向其待字的後代求婚。
女方父母祭拜祖宗後拆帖,亦請算命先生合婚。
相親:
合婚之後,雙方各備禮品,
先後由媒人陪長輩前往對方家中相親。
待字姑娘必須親自接待男方的客人,
奉茶敬客。雙方彼此滿意即可定親,
由雙方家長商定聘金、聘禮以及妝奩的厚薄,
並大概確定完婚的日期。結婚日期喜歡定在龍年,
不喜歡定在虎年。農曆七月為鬼月,
婚期也不會定在這個月。
男女雙方年齡加起來正好50歲則暫不成親。
客家人在農曆三、六兩個月份
忌提親、不嫁娶,有“田水白,不吉利”之說。
雙方達成協議之後,由女方開出禮單。
訂婚:訂婚相當於古代的
“納吉”、“納征”和“請期”,
算作辦喜事的開始。自此時起直到婚後一段時間內,
男女雙方及其親屬不得參與喪事,
以免“紅白相克”,不利喜家。訂婚包括以下禮俗:
定親:
又稱“過定”、“食定”、“下定”、“文定”或“送定”。
男家女性長輩由媒人陪同,
在擇定的吉日將商定的禮品送到女家作為定聘。
禮品一般為布料、香燭、冰糖、線面、橘餅、檳榔、荖葉、
蓮子、豬肉、禮餅、花生糖、煙酒以及戒指首飾,常湊成12色。
女家應以冰糖茶和糖糯米粥招待男方客人,
待嫁女要上廳堂奉甜茶。
客人接受甜茶時應送紅包為“壓茶甌”禮。
女方家長將男方送來的戒指戴到待嫁女的手指上,
就完成“食定”的儀式。男方客人離開時,
女方應回贈聯巾(兩條連在一起的面巾)等禮品。
同時,男女雙方都要向親友四鄰分送禮餅、糖果等,
表示婚事已經確定。
行聘:又稱“提聘”或“送大定”。
男家在擇定的吉日將商定的彩禮送到女家。
彩禮強調成雙,包括送彩禮人也要偶數,
挑彩禮的籠擔和扁擔都要貼上紅紙,
男家的長輩挑一擔走在最前面。
彩禮包括婚書、金帛牲醴、聘金、首飾、布料
、衣裙、禮餅、全豬、酒、雞鴨、扛糖、
紅圓子和其他糕點等。
其中禮餅、扛糖和糕點的數量由女方確定,
以保證足夠分發女方的親友和鄉鄰。
此外,每戶要贈送一碗紅圓子。
有些地方行聘時只送婚書和金帛牲醴等物,
衣裙及其他議定的禮物由男方另送一次,
稱為“送襖”。男方送禮時應開具聘帖,
羅列禮物名數。
如:婚書一對、聘金若干、金釵一支、雞鴨各兩隻。
應寫上“婚書成通,聘金全封,金釵全副,
德禽成雙,家鳧四翼”等字。彩禮送到時,
女家鳴炮歡迎,以禮品奉敬祖先,並依禮接待來人。
女方不能將禮物全部收下,
要割下排骨和豬腳讓男方客人帶回,
稱為“壓籃底”或“回程”。
女方也可能回贈另外的禮物,
如定親新郎的衣服鞋襪、未來舅姑的鞋襪等。
女方收到彩禮後就要準備嫁妝。
富家的嫁妝叫“全廳面”,包括女兒終身使用的物品,
小至馬桶、針線,大至田契、房契,甚至還有棺材和壽衣,
稱為“生死不求人”。
舊時,富家嫁女還將“隨嫁□(音幹)”(媵婢)作為嫁妝。
貧戶嫁女只備“半廳面”:幾套衣服、花粉、鏡奩、
剪、尺、被、帳及一些日常用品。嫁妝一般包括馬桶,
寓意早得貴子。
另外還要準備一對“帶路雞”作陪嫁,
帶路雞要選剛打鳴的公雞和即將下蛋的母雞。
迎娶之日用紅頭繩或紅綢緞一條,
兩端各捆一隻雞的腳,使公雞母雞並排而蹲,
裝進新飯籃裡,由新娘伴(女儐相)提到新郎家。
送日:男方擇定吉日迎親並經女方同意後,
便書寫紅帖正式通知女方迎娶日期和
落轎時應避屬相沖克的人,然後依禮行事。
因而有俗話說:“隔壁做親情,禮數著照行。”
添妝與添丁:行聘以後,
男女雙方都要向親友四鄰分送禮餅和喜糖。
送日以後,女方的親友要送紅包或禮物到女家,
謂之“添妝”;男方的親友也要送紅包或禮物,
為男方“添丁”。賀喜的財禮必須在迎娶日前送到,
否則不吉利,婚家不接受。
裁制婚衣:送日之後,男女兩家要擇日祀神上香,
然後裁制婚衣,稱“開剪”。除禮服外,
還要裁制新郎新娘的白色內衣內褲。
婚後新娘要妥善收藏這套內衣內褲,
直到她死時再換上這套內衣內褲入棺。
有說此舉含有重貞操的意思;亦有說陳元光入漳,
宣導漢佘通婚,時佘族男子戰死,
佘族女子議定內著白衣以悼念死者。
新娘的婚禮服為紅襖紅裙,配上繡花紅鞋,
衣服上要繡上“卍”形以祈吉祥,俗稱“打萬字”。
挽面:新娘出嫁前要擇日祀神上香,
請專業的婦女為其“挽面”,
就是用細線交*絞掉新娘臉上的汗毛。
俗稱為“開面”,表示出閣成人。
安床:娶親前男家要將洞房佈置妥當,
首先要擇吉日安床掛帳。床鋪必須順著屋樑的方向放置,
否則稱為“擔楹”,不吉。
床安好後要請一兩個屬龍的(其次選屬蛇的)
男孩爬上新床翻滾嬉鬧,象徵新娘連生貴子,
稱“翻床”裁制婚衣、挽面和安床都不能讓寡婦、
屬虎的婦女參與或觀看。親友送來的賀聯、
賀幛及其他賀禮應在大廳內陳列出來,
其中新郎的舅父送來的賀幛應懸掛在廳堂正中。
廳堂裡要點上三撮香火和一對紅燭。迎娶前夕,
女方家長會請人攜帶新臥具、鏡奩、
箱櫃等物前往男家佈置洞房。完婚前,
新郎不可在新房單獨過夜,
必須有一兩個平輩的男子伴睡,稱為“暖房”。
睡伴首選為屬龍的,忌選屬虎的。
台灣客家的結婚程序:
客家婚姻堅持明媒正娶、隆重舉辦的原則。
台灣客家的傳統婚禮,沿襲大陸客家原鄉的方式約有:
親迎當日:
祭祖:新郎沐浴盛裝,
由主婚人陪同至廳堂祖先牌位前禮拜下跪,奉告祖先。
迎親:由新郎及迎親車隊,
迎親隊伍到女方家門時燃放鞭炮。
放過三陣炮後女家開大門請迎親隊伍進門。
男家送上兩紮禮炮,一書“兩姓合婚”、
一書“百子千孫”。女家收入“兩姓合婚”的一紮,
將“百子千孫”一紮回贈給男家。接著,
女家宴請迎親隊伍。男方陪新郎前去迎親的
“袍架”(儐相)在席間要設法偷竊兩隻酒盅,
帶回男家放在洞房裡的新床下,俗謂可使新娘早生貴子。
女家對男方儐相偷酒盅要佯作沒發現。
出閣:新娘出閣儀式繁複各地都有專門主持這類儀式的婦女,
稱為“送嫁姆”。她要陪伴新娘到夫家,一切儀式由她主持和指導。
上頭:
新娘在迎娶日要以香花、石榴枝葉熬湯沐浴,
換上婚衣。送嫁姆請新娘走到大廳來,邊唱:
“請出廳,做人好名聲。”然後由長輩或“好命”
的婦女為她梳頭、簪髻、戴花,稱為“上頭”。
有的僅在廳中的神位前由母親
(母親不在則由其他女性長輩代替)插上首飾,
表示已撫育成人。
姐妹桌:新娘打扮完畢,全家團聚吃一頓告別酒宴。
宴席固定是12道菜,稱“十二碗圓”。
食後新娘與親友鄭重告辭,然後退入內室。
拜辭:吃過宴席,男方的儐相催請新娘上轎。
新娘要找各種藉口推託,經數次催促才出廳準備啟程。
新娘上轎後,迎親隊伍接過嫁妝,
有時還加上女方準備帶到婆家種植的帶根的毛竹,
返回男家。客家習俗,女方要有人手執
“火龍”(火把)送嫁隨行,謂之“開路制煞”。
男方迎親隊伍到後,經過儐相們再三催請,
新娘隨身帶上一面制煞的小鏡和一個裝著象徵“
連生貴子,百子千孫”的蓮子、花生、桂花、
石榴、茉莉花心等吉祥物的袋子,走出廳堂向神明、
祖宗神位及雙親行跪拜禮辭行。
新娘由一位全福婦人牽引至正廳中央,拜辭祖先,
而典禮進行的順序為:點燭、上香、敬祖。
上轎:父母為女兒覆上蓋頭,送嫁姆唱:
“烏巾罩上頭,新娘賢慧囝婿□(音搞,能幹)。”
家人將點燃的鞭炮拋上屋頂,並用米篩遮在新娘頭頂上,
使新娘不見天日,父母隨即扶新娘上轎。
轎內多放有紅圓子和冬瓜糖,新娘一路拋撒冬瓜糖,
寓意此路可常來常往。女家父母要叮嚀幾句訓勉新娘的話,
之後由全福婦人牽引步上禮車,
並跨過放置於禮車前的一大把筷子,表示順順當當早生貴子。
潑水:父親將一碗清水潑向轎後,
這是古人嫁女戒勿“大歸”(走回頭路)的遺俗。
擲扇:新娘上轎後即從轎上扔出紙扇,
謂之“放性地(脾氣)”。接著新娘從車上擲出一把紙扇,
扇尾繫紅包,由新娘的兄弟撿拾。
離家:花轎起行,新娘應在轎中號啕大哭,
謂之“哭好命”、“哭興旺”。
同時娘家立即緊閉大門或以米篩擋門,
有的地方新娘的母親還要坐在大門檻上,
以免娘家的財運、地氣被新娘帶走,也寓意新娘免得走回頭路。
接轎:在迎娶新娘到男方家門前,須鳴炮迎接禮車入門,
這時新郎用扇子敲開車門,
新娘要往外撒花生、棗子、栗子,意「早立子」的兆頭。
等待下車的良辰吉時一到,送嫁姆隨即打開轎門,
小叔執紅漆盤盛兩顆紅柑請新娘下轎,新娘回贈以紅包。
入門:良辰一到,新郎要猛踢一下花轎門,
使新娘嚇一跳,俗謂可使新郎以後不致懼內。
新娘下車時,媒人要用米篩遮蓋新娘頭,
步入新房,俗稱「過米篩」,可驅逐邪魔。
送嫁姆唱:“新娘踏土,生囡好囡模;
踏依在(穩),生囡胖獅獅。”
同時有長輩用貼上八卦的米篩遮在新娘頭頂上,
(入門喜多用雨傘)另有人在地上鋪紅毯或新席或染紅的麻袋,
讓新娘走進大門。
拜堂:新娘進門後,管事手捧圓鬥,
邊走邊唱好話邊撒鬥裡的穀粒,引導新娘走上廳堂。
管事高聲唱禮,新夫婦先拜天地,再拜父母,
然後夫妻交拜成禮。
坐帳:新娘進新房「坐帳」拜堂後在送嫁姆
引導下新郎以紅緞牽新娘入洞房,新娘進洞房時,
新郎的家人要把帶路雞放進床底下,然後撒米引誘,
想方設法使公雞先走出來,預兆新娘頭胎生男孩。
帶路的母雞在一兩天內下蛋也被視為新娘早生早育的吉兆。
雙雙坐在床沿上,同時廳堂鳴炮,開始大宴賓客。
洞房:送嫁姆在進洞房的前後都不停地唱好話,
她教新郎用秤桿挑去新娘頭上的紅色或黑色綢蓋帕,
並指導新夫婦食用洞房裡由12道菜組成的“新娘桌”。
送嫁姆先將酒倒在一對以紅線聯繫在一起的酒杯裡,
讓新夫婦互遞酒杯,同飲合巹酒。接著,
送嫁姆要為新郎、新娘搛菜,
每吃一道菜她就唱一句與這道菜有關的吉利話,
12道菜寓意12個月,月月美滿。“好命人”
點燃洞房裡的一對紅燭。自是夜起,洞房裡要連續13夜徹夜燈火不熄。
宴客:最後要設宴款待前來觀禮的賓客。
出廳:新婚的第二天,新娘在雞鳴時就要出洞房
,盥洗修容,準備正式參與婆家的家庭生活。
新娘先要煎四果湯,或者以桂圓幹或蜜金棗沏成甜茶,
準備“拜茶。全宅的上輩上堂,新婦便到廳堂祭祀祖先和神明,
然後端甜茶敬奉尊長,並把自娘家帶來的鞋子敬獻給公婆,
隨後公婆引新娘與全家大小見面。
長輩接受新婦拜奉甜茶時要在茶盤內壓上紅包。
拜茶所得的紅包錢照例盡歸新娘私有。
探房:迎娶的第三天,新娘的弟弟要坐轎到姐夫家探望,
俗稱“舅子探房”舅子帶糖、餅、香粉、
抹頭髮的茶籽油和一籃鮮花或紙制石榴花,
徑直走進新房,將禮物放在床上,並邀請姐姐回娘家作客。
婆家應設宴隆重招待阿舅。
歸寧:完婚後過一定時間新娘要“回門”(回娘家),
俗稱“做客”。新婿有時應陪同前往,俗稱“回禮”。
送嫁姆也同時伴新娘回門,至此完成她的任務。
迎娶後的第四天(有的地方是第七天)新娘首次歸甯,
俗稱“做頭擺(次)客”,客家人則稱“轉朝”。
依禮新婿要陪同並備香燭、禮炮、禮餅、豬腳等禮物。
上路時如有小舅子同行,則舅爺轎在前,新夫婦在後。
若步行則新郎要跟在新娘後面,俗稱“趁(跟隨)某(妻)吃”。
抵娘家時岳父母到門前歡迎,
入門後新娘徑入舊閨房和女眷們話家常,
新郎則留在廳堂上接受甜茶的款待。
岳父要引女婿與親友相見。
有的地方禮俗,新郎要以紅包分贈岳家親屬。
按例,中午岳父母要宴請姑爺,廳堂上新婿坐首席;
新娘則在內室坐首席,其他女眷作陪。
宴席散後新夫婦休息片刻即應告辭回歸。
回程時要男轎在前,女轎在後。
首次歸甯的新夫婦不得在岳父母家過夜,
如確因歸途遙遠需要留宿,也不得同床,否則對娘家大不利。
女兒做客返回婆家時,娘家要贈送布料、
上插石榴花枝的甜糯米飯、一對連根帶葉箍上紅紙的甘蔗、
一對或一窩腳上綁紅布的雛雞。雛雞用小竹籠裝,
掛在轎(或車)前,俗稱“帶路雞”。
有的地方還贈一對豬崽,稱“帶路豬”。
有的地方娘家要派小舅子捧一瓶花生油伴送新娘回婆家;
花生油是添燈的油,寓意儘快添丁。
按舊俗,新娘婚後12天和婚後一個月還各應歸寧一次,
來回都要攜帶禮品。但夫婿就不一定再陪同,
而且新婦可以在娘家留宿幾天。
以後新婦回娘家就習以為常,無須遵守特別的禮儀。
-台灣客家的結婚禁忌:
由於客家人嚴格遵行「同姓不婚」的原則,
絕不和同姓結婚;另有少數被視為是同宗的異性,
如「張、廖、簡」、「余、涂、徐」也不准通婚;
此外,他們也不和歷史上曾對立的部落通婚。
客家婚嫁的禁忌其實不少,例如:
⊙ 在結親過程中,當媒婆把男女雙方的年庚帖交換後,'
父母要讓算命先生合一合,看看會不會沖剋,如沒有沖剋,
便把年庚貼在灶君老爺神位前。在此後一個星期內,
家中人要平平安安、禁忌生病
;不能打破器皿(包括飯碗、醬油瓶等);
不得被鐮刀或菜刀等利器割破手腳而流血;
忌諱家中飼養的家畜生病死亡。
如有上述現象發生便是兆頭不好,
認為這門親事不吉利,會因此終止說親活動。
⊙ 新娘出嫁之日,月經來潮也是犯了禁忌,
在結婚日期來不及更改的情況下,
可以用拉紅線念咒語達到破禁、解禁的目的。
其做法是新郎新娘安寢前在床上一人拉一頭紅線,
男人口中念:
「你紅我也紅,你紅我更紅,你騎虎來我騎龍」,
念完新郎把紅線用勁一抽、抽回紅線,禁忌便解除。
⊙ 還有一種解禁法即是「跨火盆」,婆家門前設一火盆,
盆內放茉草、桃枝、茅條等制煞東西,
新娘從火中跨過,火叫淨火,
會燒掉一切新娘從路上沾來的紅鸞煞(凶星)等邪穢之氣。
⊙ 客家習俗在婚嫁當日忌生肖屬虎的人觀禮,
因虎會傷人,免得因此導致夫婦不和睦或不孕。
新娘子進家門前,要跨過預先擺在門外的火盆,
以示燒掉身上的煞氣和霉氣。
⊙ 新娘進屋時不可踩門檻,如不慎踩了門檻,
被認為婆家的人將要倒霉,
但也有人說踩了門檻會讓娘家帶走吉祥。
⊙ 結婚鬧洞房之時,也禁忌打破茶杯等器皿;
因為客家人認為器皿打破,象徵著家庭不完整,
是個壞兆頭,會讓新人不順。
⊙ 新娘房的鏡子在新婚四個月內忌諱借給他人,
因為鏡子忌諱照人,
所以嫁妝的衣櫃或梳妝台有鏡子都用紅紙蒙住,
滿四個月後才可以拆卸。
⊙ 新婚四個月內忌在外過夜,並忌參加他人的婚喪喜慶事物,
以免相犯沖,所以當然也不能碰任何喜餅喔!
不過現在按照古禮來進行婚禮的客家人也相當少了,
大概因為台灣的族群也因長時生活在這個小島上,
相互支持,因此有很多禮都大同小異了,
不管您是台灣的客家人.福佬人.外省人.原住民.....等,
不管您是屬於哪一個族群,在今天的婚禮習俗裡面,
大多數已經相互融合,這些禮俗僅供參考之用。